港口交货代理公司

 海运进口业务根据客户的委托,承接FOB从国外工厂到国内工厂的(门到门)全程代理或办理进口到货前后的一切业务。
  1、进口货物到港前审核客户提供的各类清单和批件;跟踪船舶动态;选择、组织最佳运输工具及运输方案。
  2、进口货物到港后转关/报关、纳税、三检、保险;检查货物数量、外观,索取缺损纪录;港口交接、提货、组织装运;落实中转站卸货和转运工作;集装箱拆、装箱及转运;制定大件设备运输的装载、捆扎、加固方案,现场监装、卸等进口分拨:
(1)国外代理将到船信息预告通知我司业务人员,并提供相关集装箱的仓单、正本海运提单、船公司提单及国内收货人的地址 、联系电话。
(2)我司业务人员填写“进口集装箱拼箱分拨货物申请表”,连同海运提单副本、提货单、箱内每票货物的船公司正本提单前 往海关统一报关。
(3)我司业务人员发到船通知书,通知相关公司前来换单并开出“集装箱分拨货物出库申请单”。
(4)我司业务人员将已办妥“一关三检”的集装箱提货单交仓库,由仓库将集装箱由港区运至仓库。
(5)我司业务人员接到客户送至的相关单证后,按票去海关报关。
(6)我司业务人员在客户提货前结清进口定额费、报关费、换单费等一切费用并通知仓库放货。
(7)客户去仓库提货时,仓库窗口接单员应审核提货人所持提货单内容、手续是否齐全,核对货物进仓情况,并注明仓位,然 后交发货员发货。
(8)发货员按提单上注明的仓位,带提货人 至指定的地点找到货物,核对桩脚卡及货物唛头,核对无误后方可交货。
(9)发货员记录提货人的身分证号码、车号 等内容,在提货单上签名并注明发货日期 ,将提货单交统计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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